2010年,广州市国税收入2057.50亿元,税收规模历史性突破2000亿大关,比2009年增加400亿。为广州市提供全年可支配财力287.5亿元。广州国税收入仅次于直辖市上海、北京和天津,居副省级城市第一位。
广州市国税局称,国税增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,即广州市经济持续稳步发展、税收征管力度加强、以及部分税收政策调整。
在2010年广州国税收入中,增值税、消费税、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全面增长,增幅超过10%。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、成品油、化工、电信、商业等十大重点行业共实现税收1085 .06亿元,占国内税收的混合器 75.26%,贡献突出。而非国有经济发展提速,其中涉外企业税收收入规模继续居各经济类型首位,继续保持五成以上的贡献率;股份制企业税收增长最快,增幅达到28 .76%,高于整体国内税收收入增幅5 .1个百分点。私营企业税收规模达到114 .47亿元,增速比2009年加快18.72个百分点;另外,地区税收规模稳步扩大。在汽车整车制造企业迅猛发展的有力推动下,花都区和南沙开发区迈入了国内税收规模百亿元地区行列,使广州全市百亿元税收规模地区数量上升到7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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